刚买的房子,突然有第三人站出来说房子是他的,这可让家住庐江县汤池镇汤池村的周大涛(化名)“伤透了心”。“刚买的房子,怎么会是别人的,想不通也气不顺啊。”周大涛郁闷地说道。近日,在村调委会的调解下,三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协议。
2011年10月12日,同村的金艳(化名)找到周大涛,问他愿不愿意买自己的房子。周大涛一听正和自己的心意。随后,周大涛和金艳一起去看了房子,并当下决定买下金艳的房子。随后,双方办理了购房手续。由于当时周大涛手上没有那么多现金,就与金艳约定分期支付房款。就在周大涛为自己买到房子而高兴时,同村的吴新(化名)找到他,说这房子是他的!周大涛一下子懵了。“怎么自己买的房子是别人的?”周大涛满是疑惑,便联系金艳了解情况。原来,这套房子是金艳2010年从吴新处购买来的,当时金艳未支付吴新房屋转让款,也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三方当事人各说各有理,一直协商未果,原本想打官司,又怕伤了邻里感情。近日,三人来到汤池村调委会申请调解。村调委会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积极与三方当事人沟通,依法明理。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协议:房屋归周大涛所有,吴新提供相关手续帮助周大涛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出让金由周大涛承担;周大涛支付所欠房款五万元给金艳;金艳支付所欠房屋转让款给吴新。
法律小贴士: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买房是一件大事,因此买房不能马虎,必须谨慎。在买房时一定要注意标的物(房子)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有无房产证,签订合同时是否对价款、履行期限、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在自己不是很了解房屋买卖应注意的法律事项时,可以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