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包间改成了卫生间,方女士的店铺从此惹上了“水患”。昨天,她向本报反映,楼上的老板曾答应要维修,彻底解决问题,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推托。做人总得守诚信,如此下去,“水患”何时能结束?
答应要修的卫生间迟迟不动
方女士在镇海区苗圃路开了家窗帘店。楼上是一家名为“月亮湾”的餐厅。2007年,餐厅易主,新来的老板装修时改变了原房间结构,把其中一个包间改成了厕所,正好位于方女士店铺的储藏室上面。
“之后就开始漏水了。”方女士说,所幸那一任老板生意没做多久就歇业了,漏水不是很严重。今年4月份,餐厅再次易主,由现任老板接手,也许是楼板浸水时间长的缘故,漏水情况明显加重。
方女士说,现任老板开业前,自己曾跟对方交流过,希望能做处理措施,对方答应得很爽快,可就是不兑现,以致于“三面墙壁上都有水渍,有时候甚至还有水滴下来。我都不敢把窗帘布靠墙上”。
方女士曾多次找到对方交涉,但都没有效果,对方曾经表示,不可能为了处理漏水,放着生意不做。方女士说,就这事她找社区街道里的人也劝说过几次,但楼上依然我行我素。
这件事一定要解决的
记者采访得知,“月亮湾”餐厅由三人合伙经营——徐氏兄弟和余先生。
徐氏哥哥表示,他们租房子时结构已经是现在这个样子了,他曾两次找管道修理工查找漏水原因,但始终没有查出问题所在。
“我不可能每天做这个事情。”他说,不光方女士家的楼顶漏水,他们餐厅的楼顶也在漏水。只有餐厅的楼顶漏水问题解决后,他才会考虑解决方女士店中的漏水问题。
记者又联系了徐氏弟弟,他不同意哥哥的说法:“楼上漏水跟这件事没有关系。换位思考一下,这种事人家心里肯定不舒服,一定要解决的。”他表示,自己会跟哥哥商量,尽快处理好这件事。
律师:房东有连带责任
如果徐先生迟迟不维修,方女士还可以找谁去说这个理?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成忠律师表示,“月亮湾”餐厅漏水已经造成了方女士的财产受到侵害,楼上住户肯定要承担经济责任。即使权威部门认定漏水是房屋结构改造所导致,徐氏兄弟不负主要责任,方女士也可以找房东评这个理。房东对房屋结构改造有监管职责,他要为漏水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