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在公交车上挤来挤去,您是否仔细阅读过乘客须知?昨日,合肥市一名高二学生认为,其中有句话是隐藏了八年的病句。这位同学的看法也得到相关专家的支持。
合肥市28中高二学生黄冀最近乘坐126路公交车去三孝口,车上没座位,就站在那看起了车里的广告牌,看到乘车规则第十一条时,有句话读起来特别奇怪,“意思可以看懂,但绝对是个病句。”黄冀告诉记者。
昨日,记者也对合肥公交进行了随机探访。在一辆13路公交车上,记者看到了“合肥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标牌,标明了共十三条乘车规则。第十一条“乘客不得携带物品体积超过两人站立面积、长度超过2米及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大宗物品上车”这就是黄同学说的那句病句。他认为,“体积”与“面积”是不同的计算单位,显然不能比大小,而且一长句话的逻辑关系也有问题。示意牌最后落款时间为二OO五年三月十二日,也就是说这则标语最起码用了8年。此后,记者又在一辆136路公交车上看到了同样的标牌。
为此,记者咨询了安徽农业大学人文社科院从事现代语言学教学的王洁老师。“‘及’前面缺少中心语,应该把‘物品’两个字放在‘及’的前面,做中心语。”王洁老师解释道,“另外,‘体积超过两人站立面积’的说法在逻辑上也不通。而且,两人站立大小究竟多大也过于模糊。”该院另一位现代汉语老师方老师也表示,体积超过面积的叙述,逻辑上并不清楚。
此后,记者联系了合肥公交集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些规定也是有关部门制定的。他们会把问题反馈给营业管理部和宣教部,确定为病句后再做下一步处理。(崔香梅刘意马翔宇陶伟)
《合肥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第十一条:
乘客不得携带物品体积超过两人站立面积、长度超过2米及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大宗物品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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