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提示
在13起“房屋诈骗案”中,有11件嫌疑人与被害人为亲属、朋友关系,可见“熟人”犯罪更容易令人放松警惕。银行、法院拍卖都是有相关法定程序的,需要通过正规拍卖机构进行,内部人员没有权力私留、私分房产等拍品,而且拍卖价格虽然低于市场价格但也会呈一定比例,不会低的离谱。识破这种骗局很容易,只要向银行、法院咨询即可,千万别被“熟人”关系蒙蔽。
处理的酬谢房
“酬谢房”是近年来房屋类诈骗案件的“新宠”。
袁某是被害人贺女士的邻居,2010年初,袁某称自己帮一家房地产公司做事,公司为酬谢自己,给了8套位于白纸坊附近、即将开盘的商品房,现在他准备把这些房子低价卖了,每平方米5800元即可,很多人都争着买。
这价格还不及市场价的一半,贺女士立即表示要买两套,并把9万元定金打到袁某的银行卡上。袁某也很快和贺女士签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给了她发票。到了当年10月份,离交房的日子越来越近,袁某却家门紧锁,手机关机,心急如焚的贺女士报了警。
袁某到案后交代,除贺女士之外,他还骗了其他两个人各4万元。实际上,袁某连工作都没有,更未和房地产公司打过交道,他和被害人签订的预售合同是伪造的,发票也是在街边花钱买的。
■检察官提示
类似于袁某的骗术并不高明,仅仅虚构了一个“房地产公司酬谢”的噱头,而如此拙劣的骗局之所以能成功,只是由于袁某把诱惑放到了极大,大到让被害人来不及思考,生怕这个“便宜”被别人抢走,于是被害人紧着往圈套里钻。如果本案中贺女士再多了解一些袁某,或者在签预售房合同、拿发票时仔细核实一下真伪,也会及时发现问题。
此外,检察官还道出了另外一个诈骗成功的因素:袁某的身份,40多岁,北京户籍。13起案件中,8名嫌疑人为京籍,11人年龄在40岁以上,同时具有此两个特征的共有7人。“‘40岁以上京籍’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并不具有很强的特殊性,但社会上普遍认为这一群体对房子的关注度较高、社会关系网成熟,能买到便宜房的可能性较其他群体更大。”
检察官提醒,随着房价不断上涨,国家的调控政策也在不断出台,而不法分子同样在根据新情况处心积虑地找漏洞、设骗局,希望市民提高警惕,提防购房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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