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长达两年的酝酿,《关于公布我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终于出世了。作为对首个出租房人居面积做出明确规定的政府规定,当然值得肯定,但“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的核心条款,却让人怀疑能否实现。
但凡经济能力许可,谁愿意跟一群陌生人挤在一套狭小的公寓房里,每天排队洗漱排队如厕?谁愿意蜗居在三四平方米的不通风不见光的隔断房里,憋屈得像只工蚁?且不说这个规定并没有明确违反的惩罚措施,很难落实,仅仅就出台的原因而言,这个规定也过于草率。
要想处理好群租现象,得先弄明白两个问题:第一,隔断间乃至高低床的群租房为什么出现?群租房面对的是低收入群体,应对的则是不断高涨的房租之间的矛盾。第二,群租房侵害了谁的利益?显然,对于不得不群租的租房人而言,虽然没人会喜欢群租房,但不得不承认这样的房子的确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使他们不至于睡大街上。最痛恨群租房的,是那些不得不与群租房为邻的住户们。一层楼两部电梯本来应付七八户人家20来口人已有些紧张,如今突然增加到30多口,高峰期自然有矛盾。普通住宅上下水设计本来针对的是普通家庭,如今需要应对10多口人的需求,很可能为上下层住户带来烦恼。
要解决第一个问题,除非低收入群体的收入能与房租相对应,但显然现阶段是无法满足的,因此群租房现象很难杜绝,但可以通过管控房租缓解这个矛盾,减少群租房的出现。要解决第二个问题,就需要对群租房进行恰当的管理,这绝不是规定人均居住面积这么简单的事情。世界不少大城市都存在群租现象,但也相应配套有全套的管理措施。如英国规定群租屋必须申领许可证,每五年需缴纳一笔可观的许可证费,群租房屋的燃气安全证书一年一检,房东必须为每个租户安装烟雾报警器并确保未被损坏,不同人数使用的厨房面积有不同的要求。香港则针对“床位寓所”规定为拥有12个及以上出租床位的居住单位,必须申请牌照,禁止无照经营,同时配合公屋制度和严格的视察管理制度。显然,目前群租房愈演愈烈的现象,主要原因还在于政府管理的缺位。一方面对租金暴涨缺乏管控,另一方面对群租现象管理过于简单。当北京这样的城市,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成长起来,对城市管理水平的要求也在日益提升。相关部门需要跟上这个速度,让这个城市更加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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