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差留下的“后遗症”
面积的变化,牵扯出了很多现实问题,而这也是部分业主最为担忧的。比如,多出来的这些面积,要不要补交购房款?即使无须补交,但今后的物业维修基金、物业费(均按建筑面积计算),自然是要多交了。若今后开征房产税,房产证上的面积增加了,对业主来说显然也不是好事。
而如果因为房产证上的面积增加了,开发商就要求补交购房款,这显然是业主无法接受的。对他们而言,房子还是原来那套房子,面积还是原来的面积,无非是房产证上的数字起了变化,就要多交钱吗?
面对这一尴尬,开发商又将如何处理?“我们现在还只是告知业主,还没有处理方案。因为最终的测绘数据要到交付前才出来,所以现在谈处理方案还为时尚早。当然我们提早告知业主,是给他们充分的考虑时间。”缪经理对记者如是说。不过她也表示了担忧,如果房价上涨了问题可能还不大,若房价下跌可能就会有业主抓住这一问题不放。
“建筑面积从95平方米到111平方米,这显然已经超过正常的误差范围之内。大多数情况下购房合同都会约定,若面积误差超过3%,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肖琳律师认为,由于开发商是过错方,购房者解除合同的同时,还可要求开发商赔偿利息损失(包括房贷)。
另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如果合同未约定面积误差处理方式约定,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也可选择不退房。若不退房,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开发商不能随意“偷”面积
当开发商大方地告诉购房者这是赠送面积的时候,还是要多留个心眼。哪些要算面积,哪些不算面积,显然不是开发商说了算。否则,类似这样的事件就不会发生。
2011年7月,杭州市规划局出台了《杭州市建筑层高控制及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其中规定多层、高层普通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得大于3.2米(240平方米以上大户型因特殊技术等需要,可适当增加至3.4米),低层住宅标准层层高不应大于3.6米。住宅建筑非标准层层高应小于4.5米,当大于等于4.5米小于6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跃层式或低层住宅等,若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这也是目前最新的测绘标准。
此外,还规定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超过1.5米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当地上部分大于1.5米时,该层建筑面积计入地块容积率。
余杭区还规定,建筑物内单层层高不足2.2米,算一半面积;单层层高超过2.2米(含)的,算全部面积。这也意味着,以往通过层高“偷”面积的招数,目前已经很难施展。
楼盘交付前,须由第三方测绘公司根据规定对房屋面积进行勘测,确定建筑面积。因此由测绘公司核算建筑面积,往往与开发商预售时的面积会有一定的误差。
正是这样一些规定,把和达御观邸的问题给逼了出来。不过,虽然政策管得比以前严了不少,但是一些开发商仍然想尽办法钻空子。竣工验收的时候全都符合规定,可通过验收之后,开发商事后再改变一些空间格局,以达到“偷面积”的目的,仍然是防不胜防。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显然仍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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