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须按时销售,对已登记备案的期房,原则上不予退房……合肥市房产局昨起采取专项措施,对可能存在的“捂盘”“炒房”等行为进行清查,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
据了解,今年3月份以来,合肥市商品房市场呈现良好态势,价格稳中有升,销售量逐步扩大。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合肥房产局加强对当前商品房市场的监管力度。一方面,将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对已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网上巡查,了解是否按时销售,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开始销售;建立上门督查制度,对将要开盘销售的公司,上门检查。检查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是否上墙公示,对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及时整改。另一方面,严格控制退房,防止炒房行为:对已登记备案的期房,原则上不予退房;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房屋,坚决不准办理退房手续,严把退房关,防止出现假退房真炒房的违规行为。(晋俊 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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