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内公布的维保人员电话是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电梯维保单位是否按照维保规则每半月、季度、半年保养和年度检查;是否存在超期未检的电梯……记者昨从合肥市质监局获悉,该市质监、城乡建委、房产局和安监局等四部门联手进行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消除电梯安全隐患。
此次四部门联手整治范围为电梯建筑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生产(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检验单位和使用单位,重点为学校、幼儿园、车站、码头、大型商场、展览馆、体育场馆、宾馆、酒店等公共领域电梯和住宅电梯。整治中,各县(市)、区质监部门牵头本辖区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对电梯生产、检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督查,住建(房产)部门对建筑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电梯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并配合质监部门监督物业管理单位落实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责任,安监部门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挂牌督办。
同时,四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督查电梯产品质量,“对于存在隐患的电梯,该封的封,该停的停,以杜绝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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