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城市低收入群体“安居梦”,自2010年开始,我市全面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三年建设13.15万套保障房。昨天上午,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近三年来,全市已开工建设12.89万套,其余2600套将在10月底前全部开工。其中基本建成和竣工6.88万套,完成投资168.9亿元。
“据调查,2009年,蚌埠市区共有棚户区104个,需拆迁559.5万平方米,城中村23个,需拆迁198.5万平方米,涉及人口46万。”市住建委住房发展与保障科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已为4.4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住房保障,受益人数达13.2万人,实现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工作,建立了适应住房保障社会需求的长效投入机制和国有资产良性运营机制,组建新的市级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融资平台,计划五年时间,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至20亿元人民币。统一融资、招标建设,整合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配置资源、统一还款,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我市明确规定“当年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财政公共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结余部分”用于保障房建设。采取配建和BT方式,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等央企合作,签订了150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建设BT合作协议。建立融资平台,从国家开发银行落实棚改贷款28亿元,从交通银行落实棚改贷款4.3亿元,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0亿元。
我市出台多项保障性住房供地政策,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开辟绿色通道,加速办理保障性住房供地手续,做到“申报一宗、追踪一宗、办结一宗”。加大拆迁力度,加强土地储备,盘活存量,确保应保尽保。2010年以来,共完成棚户区拆迁540万平方米,交付净地8100亩。
“我们要让入住家庭有管理、住得起、住得好,还要有事做。”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先后出台系列规范性文件,将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运行,实行统一建设,统一分配。保障范围由城镇户口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扩展到本市农村户籍、棚改项目中符合条件的安置户、毕业后入户本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来蚌务工人员等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入住集中兴建廉租住房的家庭,租金按使用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收取,物业费按每月0.2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入住配建廉租住房的家庭,租金收取标准不变,物业费按照该小区标准减半收取。
据介绍,在所有建设的保障房小区中,完备的水、电、路、气等市政配套及相关服务设施均实行同步设计,并高标准配建商业店铺及学校、物业管理用房。为方便入住家庭就业,增加收入,在管理服务上,集中兴建的廉租住房小区,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聘请专业机构提供物业服务,优先聘用廉租房保障对象从事小区保洁、绿化、安保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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