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陈平凡团队、湖南中盈律邦投资管理公司联合开展“理财维权律师帮”活动,免费为参与民间借贷的普通市民们提供法律维权服务。上周接到法律咨询9起。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件是:债务人以月息2分借了张先生钱,愿意以房屋做抵押(实际上并没有去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后来张先生无法联系到债务人。发生这种情况,张先生如何维权?
中盈律邦首席法律顾问、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著名律师陈平凡指出,参与民间借贷活动,市民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借条要写得清楚、明白、无歧义,约定利息、付息还款方式、还款日期要清楚无误,如有见证人,也可要见证人签字按手印。其次,若要设定不动产抵押,注意要去相关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房屋抵押去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权不生效。最后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并向法院起诉由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夫妻的共同债务,但要注意夫妻对财产没有特殊约定(如财产各自独立),或者当事人不知道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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