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商不遵守信诺的行为将进一步得到监管。《合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印发,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根据《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将实行加减分制,每年考评不足90分,企业负责人将被约谈。
《办法》明确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考评标准、考评结果应用的具体操作程序。其中,信息采集渠道主要有开发企业自身上报的信息、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信息、社会公众反馈及媒体披露的信息以及司法和纪检部门调查的信息等途径。市房产局对上述信息进行核实后,依据《合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考评标准》,对开发企业信用等级情况进行考评计分。
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考评基本分为100分,计分期限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实行加减分制。计分周期内,企业诚信考评结果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予以通报表彰,并优先推荐行业评先评优;70分(含70分)~90分的,不予推荐行业评先评优,企业主要负责人须接受约谈;70分以下的,予以通报,不予推荐行业评先评优,企业主要负责人须接受约谈,同时对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本市参与管理的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重点监管。
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考评结果将作为企业市场准入、资质审批、市场监管、创先评优的依据;同时适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以此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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