襁褓中的女婴十分可爱
既然留下玉坠,还有牵挂不是吗?
9月11日傍晚,临泉路和站西路交口的华府嘉园小区里,居民在墙角发现一个弃婴,熟睡的婴儿令人心酸。当晚,弃婴被送进合肥市福利院,警方也尝试寻找弃婴的父母。
弃婴在小区4号楼楼下的一个墙角里被人发现。当时,小区居民耿先生和妻子路过此处,看到墙角有一个包裹,遂上前查看,随后看到仍然在熟睡的婴儿。“孩子看上去才几个月大,身上穿着一件米白色的衣服,垫着一个毛巾,身上还放着一个小玉坠。”
耿先生的妻子细细查看了包裹,只在里面找到一些衣服、一条小毛毯、喝了一半的奶粉、奶瓶和水杯,孩子看上去非常让人心疼。
耿先生报了警,就在警方赶到现场时,婴儿醒来了,开始哭泣,居民也越聚越多。一位朱姓女士帮婴儿换了尿布,发现这是个男婴,不过手脚很瘦小,怀疑孩子的健康可能存在问题。当晚,男婴被送进福利院。
一天过去了,警方虽然尝试着寻找婴儿的父母,但并未得到相关信息。民警从朱女士手中接过婴儿之前,有人担心玉坠遗失,小心翼翼地将玉坠系在了男婴手腕上。
粉嘟嘟的小可爱,怎么忍心不要她?
9月11日晚上10时40分左右,市民张先生下夜班经过经开区云外路与翠微路交叉口东侧芙蓉工商所附近时,突然听到路边传来婴儿的啼哭声。他猛然发现路边竟放着一个襁褓。
张先生上前一看,襁褓里是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婴儿,身边放着一个红色塑料袋,袋中装有尿不湿、奶瓶等物。“是谁将孩子放在路边?”眼见四下无人,张先生马上报了警。辖区芙蓉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协同120 急救人员将弃婴送往合肥市三院。
当晚11时35分左右,记者前往合肥市三院,得知被弃的是一名女婴,医生已经给她做完检查,“大概才一个多月大,检查没有发现异常情况,身体很健康。”医院儿科医生向记者介绍说。
在医院抢救室,记者看到,女婴被粉红色的毛毯包裹着,小脸粉嫩,正闭着眼睛、张着小嘴啼哭着,十分可爱。一名护士将女婴抱在怀里,轻声哄她。“奶已经调好了。”另一名护士将牛奶递了过来,怀抱婴儿的护士开始给婴儿喂奶。喝完牛奶后,小家伙被放到床上,又开始“哇哇”大哭起来。
辖区芙蓉派出所民警也赶到合肥市三院,表示将把女婴送到合肥市儿童福利院。
编后
为人父母的,你们怎么了?
这两起弃婴事件发生前几天,两名婴儿刚被丢弃。可怜的是,其中一个婴儿永远停止了啼哭。
丢弃婴儿是违法行为,并涉嫌犯罪。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丢弃未成年人。《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刑法》规定具有抚养的实际能力而拒绝抚养,将婴儿遗弃的,可构成遗弃罪。如果情节严重,剥夺了弃婴的生存权,则涉嫌故意杀人罪。
而更难面对的,是一辈子良心煎熬。弃婴事件频发的背后,父母们责任缺失、一味逃避、甚至漠视生命的态度令人担忧。
不管是男孩女孩,健康或是患病,他们都应该得到父母的爱。为人父母的,既然能挣扎着放弃,为什么不能挣扎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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