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什么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案例回放]

2006年8月16日,李某将其所有的一套房产租给田某使用,每月租金500元,租期1年。2007年3月初,李某因做生意急需用钱,遂将该房产以市价卖给朋友范某,后于4月12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4月20日,范某要求田某腾房,田某不同意,引发纠纷。

[律师评析]

当今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在城市中心区域内,房屋所有权渐有淡化趋势,随之而来的便是势不可挡的租赁之风,租赁法律关系得以彰显。

一、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定义及法律依据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出租人要出卖租赁物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合同法》第230条明确规定了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立法原理

立法原理在于,承租人先于其他买受人对租赁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此权利兼具物权性,为了尽可能维护业已建立的法律关系和经济生活秩序,立法者以"两利相权取其重"为价值取向,承认优先购买权,简化法律关系。立法者同时对优先购买权规定了限制行使条件,即对出卖人及其他买受人的利益亦不足造成妨害,且更能发挥物尽其用的原则。

三、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实质要件--"同等条件"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前提是承租人与其他买受人处于同等条件之下。而且,优先购买权也并没有剥夺其他人购买机会,如先买权人不能提供"同等条件",则按价高者得的市场原则决定物的归属,符合物尽其用、公平合理原则。"同等条件"主指价格条件,另外尚需兼顾支付期限等足以影响出卖人根本利益的其他条件。

四、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救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卖人未履行法定通知义务即将标的物卖给他人的,承租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买卖合同无效。但我认为,上述买卖合同只侵犯了承租人利益,并未侵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不应认定为无效合同,而应认定为可撤销合同。因为如果承租人不打算或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房屋时,其利益并未因出卖人和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而受到实质损害,自没有宣告合同无效必要。

综上,李某侵犯了田某的优先购买权,田某可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李某与范某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另外,即便田某放弃优先购买权,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范某无权要求田某腾房。

 
家园快报 楼市行情 政策关注 购房理财
.
2020年安徽省房地产高品质发展论坛 暨三棵树
2020第七届中国·安徽建筑行业供需对接交流
中环控股“登陆”香港主板 股价气势如虹涨逾
合肥出台新办法规范物业收费
安徽明年计划改造1000个老旧小区
首届安徽省房地产行业毅行比赛圆满结束
首届安徽省房地产行业室内篮球赛圆满落幕
首届安徽省房地产行业羽毛球赛圆满落幕
安徽省房地产商会联合克而瑞权威发布安徽省
安徽省房地产商会第三次会员大会暨十周年盛
房企近4年最严峻的生存大考:融资额创新低
土地市场陷“保钱袋”与“防库存”两难
“房闹”考验开发商、业主契约精神
楼市一夜入秋二线城市打折促销增多:合肥楼
当巨头只求活下去 悲观情绪浸染地产业
合肥装修备案调整!物价局曝光最新定价方式
40年见证 合肥市城乡居民住房变化
6月70城房价总体平稳 央地联动楼市调控持续
合肥:“组合拳”整治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安徽:前4月商品房销售和新开工面积增速“
房地产税试点加快,专家建议深圳杭州海南先
合肥回应购房“刚需35岁限制”:必要时进一步
官方发布!合肥新建商品房摇号细则出台!
合肥楼市新政落地——二手房限购区域确定、
4月15日正式实施!合肥商品房交付全面推行“
农业农村部:严禁城里人利用农村宅基地建别
深圳:离婚房产给无资格一方,3年内不能买房
因城施策,杭州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城市群内落户资格互认来了!这两个城市先下
合肥非住宅改租赁新规 9月起实施 可改民用水
如何判断购房的最佳时机
买房什么时机最合适? 开盘当天往往最优惠
买家办房贷遭遇霸王条款 提前还贷要付3%违约
购房指南之冬季买房:冬季购房的七大好处
80后年轻人月光族应该如何置业买房
购房贷款提前还清后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二手房装修的十大技巧 打造省钱温馨好家居
年底提前还贷要灵活掌握 享受七折利率别太急
买房前后多担忧 购房小贴士教您如何避免吃亏
降息后1月份房贷不降反升 可向银行索取月供
↑ 图片新闻
↑ 热点新闻
·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问题突出 住建部要求:
·正在建设的合肥五大重点片区 每一片都值得期
·广州、合肥、宁波、东莞、南通5城政府负责人
·住建部:保持房地产调控定力 着力解决新市民
·报告称房地产行业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过渡
·调控风暴不停 中国炒房客迎来四大“坏消息”
·合肥市今年住宅用地集中出让 供应量不得低于
·楼市去化艰难 南昌市政府出手“自救”
·严查资金违规流入楼市 监管风暴扩至“新一线
·主管部门督导沪深楼市,“房住不炒”定位进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