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交房手续根本不全,开发商为了逃避违约金,竟然违规交房,致使房子到现在办不了证。”10月17日,本报发起免费验房活动,并征集市民验房故事。市民刘先生向记者反映,楼盘手续不全,交房后小区问题很多,开发商已经撤了,维权很难。如果您在交房、验房过程中遭遇侵权现象,可以拨打本报电话15006483533进行反映。另外,只要购房者订2014年城市信报(180元)便获得一次免费验房的机会。
“由青岛中企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广昌路10号丽馨苑三期项目,合同规定2011年12月31日前交付,但开发商在没出示‘两书一表’情况下于2012年7月1日仓促交房,由于小区截至现在也未通过综合验收,导致居民无法取得房产证,因而无法落户;并且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开发商也未支付。小区居民想找开发商协商,但由于开发商地址变更,无法找到其办公地点,因此只能电话联系开发商,但接电话的人总说不知道。小区没有绿化,没有物业,小区用电是工业电,小区居民生活环境非常差,垃圾遍地是,业主们都担心开发商是不是跑路了。”市民刘先生反映遭遇违规交房的事情。
市民程先生则咨询交房的时候,发现什么问题可以要求退房。青岛东方易品验房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这时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如果确属不合格,购房人有权退房。且对于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房地产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规定,业主交房验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楼盘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楼盘已取得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商品房上存在的权利瑕疵已消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买房人在进行商品房交接时,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合同中约定的证明文件。如果开发商拒不出示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买房人则有权拒绝接受该商品房,并可要求开发商按照约定承担迟延交付的责任。
目前,青岛多数楼盘在交房的时候都存在房屋问题,验房是不可避免的。为了帮助业主解决验房难题,10月17日起,本报发起免费验房活动。只要购房者订2014年城市信报(180元)便获得一次免费验房的机会。业主如有意向,可以拨打电话15006483533进行咨询。另外,市民如果在交房、验房过程中遭遇侵权现象,也可以拨打电话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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