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只能买80平方米的直管公房,却买了130多平方米……经过近两年的调查摸底,合肥市不久前开始对违规购买或租占直管公房现象进行集中清理,并于这个月掀起了整治高潮。
千余公房被违规租占
据合肥市清房办负责人陈新胜介绍,合肥市共有直管公房14746套,总建筑面积70多万平方米,原先都由合肥市房地产经营公司管理经营,负责出售和租赁,按照房改政策低价出售或租住的有9146套。但其中有1000多套的购买或租住存在违规行为,涉及到200多个省直及合肥市直单位。
陈新胜说,合肥市直管公房大部分都在一环路以内,区位比较好,所以有些人通过不正常途径,违规购买和租占部分直管公房。由于在2008年底以前,合肥市的直管公房没有建立联网档案,直管公房究竟有多少、做何用途以及去向何处,都很难被查询到。很多人凭着单位的一张证明,就能顺利地购买或租住直管公房,从而给违规购买、租住留下了可钻的空子。
追回两千万国有资产
近日,在合肥市繁华的宿州路合肥三中对面的一栋住宅楼内,记者看到,六楼的一套直管公房已经被贴上了“封条”。
陈新胜介绍,这套5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原先被人以5000多元的价格违规买走,前不久退回给了政府,清房办在上面贴了“封条”,准备在清房工作结束后进行公开拍卖,至少追回了10多万元的国有资产。
截至当天,像这样退回给政府的直管公房已有13套。另外,违规超标购买直管公房的人,超标面积须按正常市场评估价格向政府补款,截至目前违规人员已补款2000万元左右。“不过,仍有少数人未退房或补款”。
陈新胜说,因为直接触及到很多个人的利益,这项工作一开始举步维艰,“几乎每天都有人到办公室里来哭闹,工作人员甚至还多次遭到人身安全的威胁。 ”
将辞“钉子户”公务员
合肥市清房办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合肥市清理纠正违规购买或租住直管公房的规定,对于9月底以前退房、补款的,合肥市规定可以从宽处理;而在9月份以后,合肥市清房办对未自查自纠的违规人员,逐户研究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报合肥市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进行严肃处理。
合肥市对这次清理直管公房定了“死规”:对于公有住房清理整顿工作中拒不配合或阳奉阴违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一经查实,坚决辞退;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拒不纠正的,按侵占国有资产行为向法院起诉;对纠正处理工作落实不力或今后单位仍然存在超标准购买公房的,一经查实,除追究个人责任外,还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吴月峰、程婕、殷平)
“公房违规”三大类型
超标型
现为合肥市某局部门负责人的李明(化名),购买了两套直管公房,总面积达到了130多平方米,而按照该工作人员当时的职务、职称只能购买80平方米的公房,多出了50多平方米,属于违规超标购买直管公房。
“如果不是违规,他是买不到这么大面积的直管公房的。”合肥市清房办负责人陈新胜说,按照这次清理直管公房的规定,该工作人员必须按照2008年的市场价格,购买超标获得的50多平方米的房子,大概需补交17.6万多元。
转卖型
合肥市公安系统一位工作人员,在2001年违规购买了一套60多平方米的直管公房,位置就在合肥市中心的三孝口,价格惊人地便宜,只为1.3万元,并且办理了房产证。后来,这位工作人员将低价购买的这套直管公房,以18万元左右的价格转卖出去,一转手就赚了16万多元。
在这次清理公房行动开始后,这位工作人员违规购买直管公房又将其高价转卖的行为被查出,不得不向政府全额补交所赚得的16万多元的“外快”。
转租型
合肥市某局工作人员刘维(化名)自己虽然已有住房,而且也享受了房改政策,但还是违规租住了一套直管公房,60平方米左右,每个月的租金只需30元。因为这套房子就在45中的学区范围之内,所以很容易就转租了出去,而且市场价的租金也非常高。这位工作人员以800元的月租转租给他人,每个月获得额外收入770元。
陈新胜告诉记者,这种现象比较普遍,很多人在几乎不要支付房租的情况下,就租占了直管公房,然后当起了“二房东”,利用国有资产为自己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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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管公房主要包括:政府没收的房屋;城市建设中政府通过产权置换获得的房屋;政府掏钱购买的房屋。按规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上限标准为:厅级干部110平方米,处级干部90平方米,科级以下干部职工8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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