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在近日举行的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中国与世界经济论坛”上,国务院参事室参事陈全生给出了自己对于调控高房价的建议:允许买房、限制卖房、奖励租房、处罚空房。其中处罚空房是指,“比如可以向德国学,闲置三年房产税翻番;闲置五年政府组织流浪汉入住;闲置七年,收归地方政府所有。这样的方式中国也可以适用。”
对此,一位德国网友说,房产七年闲置归政府从来没听说过,而且查也查不到。“你觉得德国人会支持自己的房子自动变成政府的吗?拜托,我们政府每四年都要换个新的,凭什么把房子送给他们?”
啪!火辣辣地疼。特别是在脸上。
也真是难为专家学者了,为了想出调控房价的招儿,上穷碧落,下觅黄泉,终于在德国这里找到灵感了。不承想,这个德国是虚拟的,可能是专家在绞尽脑汁的过程中出现幻觉了。幻觉总比谣言好。
甭管德国有没有这回事,就算是德国有,我们就一定要按图索骥吗?物权法自2004年出台已近十年,我们的专家在对待私人财产权利的态度上还是“打土豪”的思维。如果房子闲置七年就归政府,还要70年产权干什么。
一个人有好多套房子,在高房价的背景下,是有些扎眼的。有的可能是为了保值抗通胀的,给自己一个安全感,有的可能是闪转腾挪,买房就是为了投机。无论哪一种,可以在道德范畴上表达不满,在哲学范畴上思索是否正义,在经济范畴上以市场对市场来引导对象的市场行为。这些都是可以的,只要是规则之内的博弈,无可厚非。
如果突然要打破这种稳定的预期,比如房产闲置七年就收归政府所有,就不是道德哲学经济的范畴了,而是强盗逻辑了。这种对个人财产的予取予夺,言谈之随意,举止之轻率,足以造成人心不稳。
对于人民群众的财产权利要尊重,也要慎重。就好比前些日子的遗产税话题,在全民中掀起热议,因为据媒体援引专家的一种说法是从80万元起征。对于相当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民群众,80万元的起征点几乎可以覆盖到中等收入群体,而不仅仅只是所谓富人。这不能不引起公众的极大不安,这样的遗产税之于调节收入差距的功能相去甚远,之于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距离不远。
对于高房价,我们要始终保持理性,正如我国第一代经济学家孙冶方所言,千规律万规律,价值规律第一条。如何运用价值规律来引导房价、缓和房价,才是专家应该发挥自己智力的地方。随随便便说一句“房产七年闲置归政府”,不用专家说,随便一个野鸡机构的人都能想得出来。高房价是一个亟须治理的问题,但是不能为了治理高房价便在别的方面连闯红灯、连踩红线,以至于我们在这个“别的方面”所蒙受的管制损失,超过高房价带给我们的困扰,那便真是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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