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城有一块约92亩的国有土地,两年前,有开发商以3亿多元的价格竞得该地块。开发商只缴了部分土地出让金,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就为其中26亩多土地核发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剩下约66亩国有土地不仅没有“合法身份”,而且已经闲置了2年多。目前,这66亩无证土地上连房屋的影子也没有,开发商却已经预售起“空中楼阁”。
探访:售楼部卖“空中楼阁”
在肥东县包公大道店埠河西岸300米和平文化广场旁,一块土地荒草丛生,除了4栋正在建的住宅楼外,其余超过三分之二面积的土地荒废着。附近居民告诉记者,这片荒地属于“世宏城市广场”。
10月15日,记者以买房者名义来到世宏城市广场售楼部。售楼人员告诉记者,世宏城市广场占地92亩多,建成后不仅有10栋高档住宅楼,还有一个大型商业综合体。在10栋住宅楼中,有4栋正在建的住宅楼已经能签售房合同。另外,3号楼、4号楼、6号楼、7号楼这4栋楼目前正在预售定房号,暂时还不能签正式的售房合同,购房者现在可以花两万元与售楼处签预售协议。
调查:66亩土地没合法身份
记者从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发布的拍卖结果公告上看到,2011年6月3日,安徽省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竞拍竞得这宗土地,到现在已有两年多时间。这宗土地总面积92.42亩,成交价3.299亿元。
然而记者在售楼部看到,现场公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上登记的土地面积只有17738平方米(约26.6亩),其余约66亩土地没见“合法身份证”。开发商明明竞拍得到90多亩土地,为何只有26亩多地有“合法身份证”?
10月15日上午,记者来到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地籍和测绘管理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片土地的确是92.42亩,但是因为开发商没缴完土地出让金,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就为其中缴了土地出让金的区域核发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也就是说这宗土地中,除4栋楼所用地具有合法身份,其余约66亩土地至今没有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现在当然不可以进行商业开发。
说法:闲置土地早该被收回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土资源部规定,受让人必须付清整宗地的出让金,方可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未按合同缴清土地全部出让金的,不得按出让金缴纳比例分期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另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拿地后满两年未动工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这66亩土地不仅没有土地证,而且闲置时间已经超过两年,是否会被依法收回?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地籍和测绘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这片土地已经两年没开发,早就应该被无偿收回。
另外,对于“预售定房号”一事,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10月22日告诉记者,凡是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一律不准销售,也不准采取排号、订购、交付定(订)金等方式变相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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