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特别是年底,可是开发商却是一拖再拖。一些业主可能有这些感受:买房的时 候,开发商主动推销,信誓旦旦地说一定会按期交房,交不了的话会赔偿违约金,可一旦业主交了钱款,开发商能否按时交房,延期交房后是否赔偿就要另说了。开 发商延期交房,业主该如何维权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相关案例:
案例一:开发商延期交房两个多月以合同没写为由不予赔偿市民朱先生反映,他在宝鸡金台区大庆路某楼盘买了一套房,合同上写明2011年10月30日前 交付给业主使用。现在已经是2012年了,交房的时间已经拖了两个多月,开发商让他再等一个月。朱先生说,他买这套房子本打算做婚房的,眼看婚期将至,房 子却没有交付。于是,气愤的他找开发商索要延期违约金,开发商却说合同里没有延期赔偿违约金这一条款,并且找出一大堆理由来推卸责任。
案例二:开发商延期交房5个月称受地震影响只赔偿一部分市民郭先生反映,他2008年3月买了宝鸡高新区某楼盘的一套房子,当时才挖地基。苦等三年 后,开发商延期交房5个月,按照合同规定,开发商相应地赔偿了一些钱,包括60%的违约金,至于剩下40%的违约金,开发商称受汶川地震影响,业主应自己 承担。对于开发商的解释,郭先生表示很不解。律师:因地震延期交房开发商应出示相关裁定公告。
那么,业主们在碰到延期交房的情况时,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地震后延期交房属不属于违约行为呢?
房屋交付期限规定:
从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售人支付已交房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根据《房屋买卖合同》,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 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汶川地震后,政府下达了灾后重建的相应文件,包括因地震影响了某些工程进展的相关政策。
因地震而导致延期交房应该经过权力机关认定属于不可抗力。属不可抗力因素的,必须由政府、法院等职权部门认定,并通过法律约定。如果确实出现了因地震 影响而延期交房,需要有关权力部门裁定后才能认定。而不是由开发商口头约定,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出具有关权力部门的裁定公告。经过权威部门裁定才能不追究违 约责任,否则购房者依然可以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按照《合同法》,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者因为工期、材料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 提供证明。如果开发商不能出具有关权力部门裁定公告,业主可依据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条款,按交付期限计算赔偿违约金。
住建局: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明确合同条款内容
宝鸡市住建局张某建议,对于延期交房,购房人在购房时是不能预见的。防范风险的最好办法就是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明确合同条款内容,签署完善的购房合同是解决纠纷的关键所在。
购房合同大多是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格式合同,其中的条款已被开发商接受,那么,如何在已制订好的条款中维护好购房者自身的权益?如果赔付标准需 要双方约定,应约定多少为宜呢?张世芬认为,这并不存在一个固定的数字,而是根据各个项目的现实差异,开发商承担的违约责任各不相同。
房屋交付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在购房合同中,对于各项房屋交付条件及程序应分别作明确约定。购房者应该仔细阅读所签署的购房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约定条 款,了解自己的各项合同权利。在与开发商进一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的同时,如房屋交付仍遥遥无期,应该咨询律师,通过法律手段彻底解决纠纷的可能性,不 赞成购房者采取一些非正常手段去维权。维权的前提是合法,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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