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买房为由绑架房主勒索 2绑匪被抓庭上"掐架" |
作者:star 文章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更新时间:2009-6-24 16:0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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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都市报6月23日讯(见习记者 张同顺 实习生 代美芹) 以买房为借口,将一名中年女子骗到车上并打电话威胁其家人送2万元赎人,否则就“不客气”。6月23日,市北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两被告人为有无事前同谋起了内讧,法官通过两次轮流单独审问,终于让两被告人露了马脚。
李某、姜某、曹某均系陕西人,三人还有亲戚关系,他们来青岛后都没有固定工作。今年2月,李某在市北区北仲路周边见到卖房的广告,想通过绑架卖房人弄点钱花。2月27日下午3时许,李某约好姜某、曹某,自称要买房子,在北仲路将打算卖房的高女士骗上车。上车后姜某威胁高女士将身上的钱交出来,高女士拒绝后连喊救命。这时,害怕事情败露的姜某用手卡住高女士的脖子,用李某事先准备好的胶带将高女士的手绑起来,当车行至中韩附近时,姜某用新买的电话卡给高女士的丈夫打电话,让其准备好2万元赎人。
当天下午5时许,高女士的丈夫赵某携带2万元到了青啤二厂,姜某负责与赵某接头,拿到赎金后,三人决定放人。当天晚上,三人行至北九水时放高女士回家。放人时,三歹徒将高女士的手机留下,把高女士身上的50元钱还给了她。回家途中,高女士报警。
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立案侦查。仅经过一天的侦查,2月28日,警方就在长沙路将正在打麻将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姜某抓获,嫌疑人曹某在逃。
公安机关经过审讯,已经认定李某、姜某作案前事先有过共同的意思表示。但在6月23日的庭审中,姜某矢口否认与李某有过预谋,姜某称作案当天,李某约他出去办事,并没有告诉他去抢劫,请求法官判定自己与李某没有事先同谋。见姜某否认,法官为了认定当天的事实,对李某、姜某进行了两次轮流单独审理。
询问李某时,法官让法警将姜某带出去。李某说,他约姜某的时候,已经和他说过一起去抢劫。接着,法官又让法警把李某带出去,询问姜某,姜某却不承认两人同谋。连续两次审问后,法官将两人全部带到法庭当面询问,结果李某面对姜某,又否认了自己刚才单独对法官说的话,前后矛盾的说法让庭审各方哗然。
庭审中,公诉人与被告人律师在量刑上也存在异议,公诉人认为,按照刑法规定,绑架罪量刑幅度在10年以上,但被告人律师认为,作案当天是2月27日,2月28日我国第七个《刑法修正案》颁布,犯罪情节较轻的,绑架罪可以判5到10年有期徒刑。被告人律师认为,被告人主动偿还被害人的损失,而且没有对被害人造成人身伤害,具备犯罪情节较轻的条件,应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经过审理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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