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大学同学,他是安徽人,我是东北人,大学毕业后他的工作单位定在南京,我于是不远千里来到这座美丽的城市工作生活。我们的单位都在江宁,所以每天两点一线都离不开这里,不知不觉中我们都喜欢上了这里。
2008年,南京楼市行情非常低迷,经济实力不是特别强劲的我们决定趁此买套房,在江宁安个小窝。我们的要求不算特别高,多层,面积70-80平方米左右,均价5000元/平方米上下,总价50万元左右。于是,一有时间,我们就开始泡在江宁的各大楼盘中。
一眼定情
当天交定金
恒大绿洲、合家春天、百家湖花园等楼盘我们都数次踩点,去年11月的一天,本来已和合家春天的销售人员约好,结果看房途中,我们被另一家刚开盘半月的新盘吸引住了,当时这家楼盘还有不少尾盘在售。论地段,景观不错,地铁也很方便;论学区,也很好;论开发商实力,称得上是房产界的元老;论面积,我们看中的是套89平方米两房,还可以享受契税优惠;论楼层是三楼,属于传说中的“金三银四”;论价格,单价5500元,完全符合我们的要求。
想到这里,我们当天就交了1万元定金,两个人如释重负唱着小曲就回家了。
意外发现
土地年限缩水了
买房之前我们对买房方面的专业知识了解很少,为了让自己买得更安心,兴奋之余,我忍不住又上网查询了这家楼盘的详细资料,猛然间,当时看中的房源是“土地年限从1996年开始”,我掐指算了一下,本来70年的土地年限突然之间少了12年,实在有点不能接受。
“我想了一下,作为普通购房人一辈子挣个四五十万实在不易,如果这套房子50多年后就到期,那么就意味着我们比其他购房人要提前续费,这不是说我们要比别人多交一笔冤枉钱吗?”想到这里,我和老公又盘算了一下,我俩工作一年攒了几万元,然后爸妈借了一些,买这套房子首付10万元差不多够了,今后还要贷款40万元,还到最后本息加起来肯定是笔不小的数字,如果再要续这笔钱实在有点承受不起。
思忖再三,我们决定退房,但是交了定金之后究竟能不能退房的问题困扰着我,一位律师朋友建议说,在卖房时销售人员如果没有明确告知土地年限,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于是几经周折,三四个月后,我们终于拿到了1万元定金。
[专家点评]
政策趋势
土地年限正在被弱化
点评人:王小军
买房人的担心可以理解,毕竟土地年限凭空少了10多年是让所有人心里都不太能接受的,加上土地出让金在房价成本里也占很大比例。不过,需要提醒买房人的是,一套房子的价值构成是多方面的,除了房屋的使用性质造成水、电、气、物业等对居住成本有较大影响外,房屋的格局、地段、环境、配套等因素也极其重要。
事实上,目前,我国对于土地年限到期后是否需要续期缴费,仍无明确政策。而且,近期出台的《物权法》的司法解释对此也没有任何明确的说法。随着开征物业税空转实的日渐临近,土地出让金将有被取消的趋势,所以说土地年限正在被弱化。建议买房人可以最大程度利用土地年限的局限向开发商争取最大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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