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本身的作用是开发商交房后服务的延伸,如果一个物业只是如同摆设一般的存在,那么它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业主们的基本生活也就得不到保障。前段时间,生活在成华区新华佳园的刘先生就告诉记者,他所在的楼盘2006年交房后至今已经换了三任物管,本以为第三任可以有所作为,可他们的所作所为让业主们更是痛苦不堪。从2011年到岗后,只管收水电气费,其他小区一切事务概不管理,绿化没有了,轿车乱停放,水管爆裂无人问津,这些本来都是由物业来“操办”的事情全都是一团糟。
记者就此事前去新华佳园了解情况,业主委员会的张姐说:“这两年的生活一天比一天糟糕,物管总共才4个人,负责人就负责收费,他妻子就是保洁,然后随便雇佣两个人当保安,生活品质早都丢完了,我们也主动和负责人沟通了好多次,提出不行就换,可他态度很是不好,若是我们强硬一些,他就破口大骂甚至威胁,住在这只剩下担惊受怕了。”记者也通过多种途径寻找物业的负责人,可一直联系不到。询问物业的保洁,她也是任何问题都不回答。当地街道办和物管科也因为此事调解了很多次,可一直没有成效,业主们很是无奈。
观韬律师事务所的薛律师表示,物业本身的职责是服务,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所以,在物业不作为的时候,可以向当地房管局下属的物业管理办公室去投诉,如果投诉后调节无果,就可以搜集相关物业不作为的证据,向当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业主本身的合法权益。若一味的忍让,只会让物业更加嚣张,所以应尽快走正规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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