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0月9日电(记者杨玉华)针对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强烈,合肥市国土部门在推行节约集约用地中创新性地以容积率指标指导工业用地和建设用地使用,规定工业用地容积率不达标必须加大投资或缩小用地规模。
作为国家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市,合肥从去年开始不断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办法。针对近年来,合肥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大量项目上马需要大量用地的现实,合肥市国土部门积极探索通过用地容积率等多种杠杆,强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一方面,建立不同区域、不同类别以容积率为核心的技术指标体系,指导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的使用。工业用地平均容积率从过去的0.6提高到1.0以上,并增加了税收等约束性条件,对达不到规定的,要求追加投资、缩小用地规模;对经营性用地平均容积率从1.5提高到2.5以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准建多层,要求建高层。
同时,土地供应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新科技、生态环保、重大项目以及重点发展区域和开发园区倾斜。工业项目须安排在国家级、省级开发园区。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投资达不到一定规模的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
据了解,上述措施实施以来,成效明显。合肥市工业园区用地平均投资强度从过去的100万元/亩提高到200万元/亩以上,全市工业用地效益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