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连云港一个名叫“博大新城”的楼盘,在建设过程中突然“变高”“长胖”,该楼盘被当地市民戏称为“楼超超”。此事被央视焦点访谈和本报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如今,连云港“楼超超”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淡出人们的视野。然而,连日来,江南时报新闻热线连续接到多个当地消费者投诉,怒称自己在连云港博大新城购买的房产,居然早已经“名花有主”,而自己想要讨回已付的房款,却遭遇到“踢皮球”。那么事情究竟怎么一回事?江南时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多名购房者在博大新城遭遇“一房二卖”
薛女士的儿子今年快要30岁了,为了给儿子买套房子做新房,20天前,她在博大新城售楼处选购了一套面积为148平方米的房子。然而,让薛女士意想不到的是,她所购买的这套房子,其实已经“名花有主”了。
薛女士昨天告诉江南时报记者,按照她跟博大新城签订的“意向协议书”,她以单价5567元/平方米、总计82万元的价格买下这套房子,并在签订协议之后通过转账的方式将60万元首付款转给博大新城一个工作人员,博大新城出具一张收据。
“房款首付之后,烦恼也跟着来了。”薛女士说,后来她到房产局一查,才发现自己所购买的这套房子早就“嫁”出去了。万般无奈之下,她找到博大新城售楼处理论,结果对方给她两个选择,换房子或者退房款。然而,薛女士选择退房款时,售楼处工作人员却说,“房款已经被老板花掉了”。
与薛女士相比不同的是,东海县的王先生早在今年4月份购买了博大新城一套房子,于两个月后交了55万元首付款,王先生得到博大新城出具的一张税务部门发票,让王先生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这套房子跟薛女士的房子一样,房子名下已经有“主”了。
薛女士说,她大概统计了一下,与她有同样遭遇的购房者大概有七八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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