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涉及房地产(行情 专区)行业的内容仅寥寥数语,不过,结合有关部门近期动作看,楼市调控政策的思路调整正逐步明朗。分析人士认为,市场化与法治化将是未来楼市调控政策重要思路。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建设,正是在为楼市调控政策制度化打基础。
从短期看,房产税试点扩围可能成为楼市调控政策切入点。当前多个城市已制定并上报房产税试点方案。房产税试点可能最快在岁末年初扩围。由房产税试点带动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将拉开房地产领域各项改革的序幕。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珏林表示,实施上述改革的前提,在于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保持稳定。因此,短期之内,现有房地产调控政策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将纳入法治化轨道
王珏林表示,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调整方向主要有两个:一是继续完善市场化调控的思路;二是在住房保障制度上寻求新的突破。后者在《决定》提出的“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有所体现。有关部门正在着手制定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其思路主要遵循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房地产领域所提出的相关阐述。
不过,上述进程需较长时间推进。王珏林表示,由于多项基础信息系统尚未建立,目前明确改革具体方案还为时尚早。
按照王珏林的观点,去行政化将是楼市调控重要思路。从实现方式上,在于待市场成熟时,通过不断完善法律和制度,以约束行政之手,实现市场自我调节,“这样的话,政府部门想管也管不了。”
之所以提出上述思路,在于未来房地产市场环境的新变化。中信建投报告认为,在《决定》中,“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以及“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将对房地产领域产生中期影响。前者将为市场需求带来可观增量,后者有助于中小城市人口合理配置、盘活存量。
在供给端,《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意味着,国有建设用地缺口存在被弥补的可能,在中长期会对住宅土地供应领域产生影响。
在上述背景下,依靠法律、制度等手段约束,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规律作用,要比行政主导的调控更有效,更有利于维持市场稳定和健康运行。
业内人士认为,房地产调控政策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是继续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存量房评估系统、房地产征信体系等基础工作的完善。其中,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和联网,已显得十分迫切,有可能在近期取得实质性进展。
健全法律法规是长期的过程。权威人士认为,当前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极为缺乏,更多依靠部门规章对市场进行调整,但这种规章往往难以顾及全局,缺乏长效性,实际效果不佳。
上述人士说,目前最为迫切的是,制定住房保障领域的相关法律。由于这项工作启动较早,因此此类法律有望率先出台。在房地产税制改革告一段落后,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将随之推进。这位人士强调,推进住宅产业化有可能以法律形式呈现。现有《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的修订,是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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