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新建小区配套养老设施到位,民政部门将要介入新建小区的验收。这是昨天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做客首都之窗“走进直播间”时透露的。
日前《北京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新建居住区将根据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由开发商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无偿移交给民政部门统一调配使用。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
长李绍纯介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准备对原有的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调整标准,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在新建的区域到位,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将有望写入土地出让合同中,以后民政部门要介入新建小区的验收,这样民政部门才能真正从开发商手里得到养老配建设施。
在老旧小区养老设施配建方面,市政府明确要利用现有的闲置的小区资源,比如锅炉房、社区小招待所以及工厂、学校的资源都可以转置养老设施的配建指标,李绍纯表示,这项工作正在推进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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