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昨天下午发布消息,明年起,市区廉租住房准入条件中的申请家庭收入标准线调整为: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5260元(含,下同)、每月为1272元,其他准入条件维持不变。
今年,合肥市廉租房申请的标准为“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840元”,相比之下,此次合肥市对廉租房申请家庭收入的标准,提高了6640元,为去年的172.6%,此举无疑将使更多的家庭符合合肥市廉租房申请标准,大大提高合肥市廉租房覆盖范围。
除了申请标准提高外,明年合肥市对住房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也将执行新规定。明年起,合肥市申请廉租房最低生活住房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920元、每月低于410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8856元,每月不高于738元;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5260元,每月不高于1272元。随着新标准的执行,将有更多的家庭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进而扩大这一民生工程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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