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房改房)的,最长贷款期限30年;
2、购买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20年(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
3、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并通过特别审批,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