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在城镇化内容中,提出了研究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中,提到了“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
四是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具体到住房领域,就是如何保持住房供求总量的基本平衡和结构的基本合理。中央政府要引导地方政府通过制定住房发展规划,保障土地供应,减少过分依赖房地产的盲目建设。
五是在财税改革方面,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房地产税的推出将给市场一个预期,房地产企业要理性地分析一下将来的市场形势。建议在征收房产持有税的同时,要减轻流转环节税收,以“稳定税负”,让有多余住房者将多余的住房推向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
六是房地产业与新型城镇化息息相关。这涉及房地产业在新型城镇化中的定位,既是民生行业,又是为相关产业转型升级提供配套服务的基础性产业。在城镇化方面,提出了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包括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探索进城农民工将宅基地与房产作为资产流转,这将有利于提高进城农民工购房和承租住房的能力。
七是在探索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中,涉及房企如何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房企“走出去”发展将有更大空间。
八是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用房,不准多处占有住房,探索实行官邸制。这对于住房市场的规范也有很大好处。
九是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这就是通常说的住房双轨制问题。我个人认为,政府保障和市场供应也不要绝然分开。建议在“夹心层”问题突出的城市,可以适当增加限价房、自住型商品房等供应,但要界定清楚政府和个人在产权中的比例,探索共有产权制度;而在供大于求的城市,可以探索由政府向有多余住房的家庭租赁住房的方式。
十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中,提到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在未来建设中,还要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的价格。建议在城市建设用地中,要通过调整用地结构来适当增加住宅用地。
上述10处改革内容的落实,将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中国房地产报:全国房地产市场分化比较明显,北上广深这样的一线城市供不应求,而部分三四线城市则出现库存过剩的问题。对此,您有哪些建议?
朱中一:目前,地区之间的房地产市场差异性很大。如何因地制宜落实《决定》是应当考虑的问题。中央政府应该引导地方政府根据各自的城镇化进程、产业发展和百姓的住房状况,制定住房发展规划,保障土地供应,保持总量平衡。同时,不光要考虑新建住房,还要规范发展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通过租售和保障等渠道解决好百姓的住有所居问题。
中国房地产报:房企应如何适应未来不断变化的新形势?
朱中一:对房地产企业而言,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在明年的全国两会前,一定要认真学习《决定》中与行业相关的内容,保持理性。房地产业随城镇化的发展还有很大前景。所以,我们更要跳出行业看行业。如房地产税的出台,对投机性购房和大户型、高档的商品房将会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对商业地产也会有较大的影响,因此房企在开发产品时,也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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