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地方新政策密集出台,中国房地产长效改革渐渐拉开序幕。11月1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能隐约看出对房地产“动刀”的前兆。
全国房产联网已成型
房产税一直是大众所热议的话题,多年来也是动作不断。1986年国务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适时开征物业税,2011年上海和重庆开始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2013年11月15日“改革决定”中提到“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等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对于一个家庭名下的住房数量和贷款情况的摸底牵扯到房产税和个人信贷,完善全国统一查询平台是一个房产税和个人财产税征信的前提条件。实际上全国房地产联网推进工作早已开始,住建部从2010年开始推行全国房地产信地联网系统,
目前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和公积金住房监管系统已成型。该系统可将60多个大中型城市和房地产热点城市的个人房产信息实现联网可查询。可见,2014年房产税试点扩大势在必行,房产税如何征收已经成为了广大购房者不得不考虑的“心腹之患。
增值税改革势在必行
关于税增值税问题,“改革决定”中提到“推进增值税,适当简化税率”。7月11日财政部长楼继伟的谈话中也提到“增值税完全转型”,并覆盖到“不动产”。增值税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触及到中国房地产税制改革和地方表外收入的核心。一方面使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成本大大增加,另一方面开发商对各种成本的计提也会虚高,对出让的价格也未必会一味追高。
其实个人住房增值税的大门也已打开,从今年两会前出台的国五条细则中便能看出。国五条中明确指出对个人自有住房转让征收所得20%的个税,即按差额的20%计征,其中的所得税即是增值部分。
合肥具备房产增值税条件
房产税、增值税的改革离我们究竟有多远呢?近日突然有媒体报道,合肥已经具备房地产税开征的条件,这是否意味着房地产税第二轮试点即将推开?
据了解,之所以说合肥已经具备房地产税开征条件,是有传言合肥的房地产基本数据库已经建立起来。何时开始征收房产税,就目前看来只是一纸政策的事情。
专家表示预计合肥房产税扩大试点在明年上半年推出的概率很大,之前的上海和重庆已经作为一线城市的样本有典型意义。像合肥、武汉、南京这样的二、三线城市“入选”的可能性久更大了,并且征收的对象可能仅仅局限于新购住房,而不包括已经购买的存量房。作为房地产畅销改革的第一炮,房产税试点扩大有着深远的意义,
增收房产税对于多房族和无房族来说,都有着或大或小的影响。合肥房产税试点何去何从,我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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