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地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由于主客观原因的限制,一些涉及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各方面的问题相继暴露出来,其中某些不良倾向尤其值得警惕,因为它们有可能使一项新政策、好政策变味走样。从9月17日开始,读者来信版连续推出10期“关注城镇化中的不良倾向”系列报道,对近些年城镇化中的种种不良倾向做了一次集中扫描与剖析。
在这10期报道中,我们以个案调查、读者来信、学者观点等形式,分别关注了农民“被城镇化”的窘境、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城市规划随意性大、城镇服务功能欠缺、大拆大建、房地产绑架城镇化、古建筑古街区被毁严重等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并涉及农民就地城镇化、如何做强做大县城等话题,将读者身边的事例和群众的感受真实地呈现出来,加以条分缕析,尽可能清晰地反映城镇化中的普遍性问题。期望通过这样的报道,让人们特别是在城镇化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的各级政府,能够冷静、理性地思考。
1.一些地方热衷于土地城镇化而非人的城镇化,强征土地侵害农民利益,不少农民被迫“上楼”集中居住
城镇是人的聚集地,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人类早期的城市是因“市”而“城”的。有了集市交易,人们才逐渐聚集到一起。工业化的发展加速了城镇的发展,城镇的发展又促生、带动了服务业的发展。对于人类而言,城市具有其难以阻挡的魅力,思想的碰撞与交流、更多的就业与发展机会、良好的生活与教育环境、现代化的生活方式,诱使大量人群自发地向城市流动。这是城市发展的规律。
在我国,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以及城乡间的巨大差距,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近一二十年已成大趋势,以致形成了2.6亿农民工这样一个庞大群体。按理说,城镇化首先应解决的就是已经流向城镇的这一庞大群体的安居乐业问题,让这些农民工真正享受到市民待遇。但现实是,许多地方政府既没将关注点放在这些人的城镇化上,也未注重提升仍在务农农民的生活质量,而是将目光紧紧盯住农民手中的承包地及宅基地。由于城市规模的盲目扩张,建设用地日趋紧缺,紧俏的、增值效益巨大的农村土地自然就成了财政上捉襟见肘甚至债台高筑的政府部门的垂涎之物。一些地方政府借城镇化或新农村建设之名,强征农民承包地、宅基地,强迫农民“上楼”集中居住,大搞土地财政。大量“上楼”后的农民,工作难找,无所事事,征地补偿款有的买房用光了,有剩余的也难以为继,生活质量未升反降。《“四处冒烟”的楼房》、《被“农转非”的农民》、《地没了,姑妈闲得慌》、《失地农民长远生计无保障》等来信,道出了农民“上楼”后的窘境。本报记者采写的《六圈村村民的“城市梦”何处安放——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六圈村失地农民生活现状调查》,披露了为城镇化作“贡献”的村民做了城里人后的窘迫与困扰。
土地城镇化的速度高于人口城镇化的速度,地方政府严重依赖“土地财政”,这是我国城镇化中显而易见的问题。原因何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认为,权力驱动型城镇化是重要原因。权力驱动型城镇化要求政府支配大量的土地、资金、人才等资源。在地方财政实力总体较弱的情况下,地方政府难免走上严重依赖“土地财政”之路,通过挤用农业资源和掠夺农民来满足城镇化的资金需求。一些政府很大程度上将城镇化当做经济发展的一种手段,未走出片面追求GDP高增长的套路,高估了城镇化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城镇化是经济、政治、科技与文化共同发展的结果。与其说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原因,不如说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在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亟须转型升级的当下,各地政府盲目追求城镇化的速度和规模可能会产生重复建设和保护落后产能的客观效果,贻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良机。现实表明,违背农民的主观意志而将城镇化强加于他们身上,在不进行相关制度改革的前提下强调城镇化,很可能加剧社会矛盾,对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2.城镇化被房地产绑架,成了造城运动。历史街区、古建筑快速消亡。“当政府只想着如何卖地收钱的时候,什么样的经都会念歪,大拆大建也在所难免”
城镇化的普遍趋势是农民为了获得更高收入、寻求更好的生存发展机会而向城镇主动转移,但在我国的一些地方却由于政府靠行政权力驱动而形成了人为的造城运动。为短期内提高城镇化率,加上对土地财政的严重依赖,一些地方政府走上了大拆大迁、大拆大建、大兴土木的造城之路。近些年,建新区造新城、拆旧城造仿古城如同热病般在不少地方传染、蔓延。有统计数据显示,有12个省会城市要建55个新城;144个地级城市要建200个新城;161个县中67个要建新城。已公布规划面积的96个新城,占地超过6000平方公里。全国还有不少于30个城市要斥巨资重建古城。最让人痛心的是,许多“打造”,走的都是将古城“打”掉再“造”仿古城的路子,部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岌岌可危,历史文化街区频频告急。
今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山东聊城、河北邯郸、湖北随州、安徽寿县、河南浚县、湖南岳阳、广西柳州、云南大理等8市县,因保护工作不力,致使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遗产遭到严重破坏、名城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据报道,自1982年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公布至今,全国共有119个城市得此殊荣。它们中有曾经的各朝都城,有历史上的政治经济重镇,也有某些历史大事件的发生地。按规定,至少拥有两个历史文化街区的城市才能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但有专家表示,中国当下119个历史文化名城中,有将近20个已没有历史文化街区,将近一半的历史文化街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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