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政府近日出台《巢湖市城市规划区经营性用地管理办法》,明确规划区经营性用地管理。
该《办法》规定,由市政府成立经营性用地管理委员会,研究解决经营性用地管理中的相关问题。经营性用地出让实行“净地”出让、“净地”交付制度,并明确了相关部门在土地出让前期有关准备工作的职责。此外,该《办法》还对经营性用地的出让、开发建设、监督管理,以及违法所应承当的责任等相关问题予以了明确。(苏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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