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阿兰(化名)和强子(化名)今年初“结婚”,但婚后经常争吵。一次吵架后,阿兰拿起水果刀,残忍地杀死了强子年仅2岁的儿子。昨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了解到,这是该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成立以来审理的首例刑事案件。日前,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阿兰无期徒刑。
今年2月,阿兰在四川老家经人介绍与强子举行了结婚仪式。强子曾离婚,带着一个2岁的男孩小军(化名)。 3月份,强子带着阿兰和小军来到合肥生活。两人没有感情基础,经常争吵。4月18日早晨,二人再次发生争吵,阿兰决定杀死小军进行报复。强子出门上班后,阿兰拿着一把水果刀,朝正在睡觉的小军的胸口和腹部连捅两刀,致其死亡。作案后,阿兰潜逃到六安市。 4月21日,警方在六安市一家宾馆将阿兰抓获归案。
合肥市中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庭长赵生升告诉记者,此案审理中,首次引入“合适成年人”制度(注:新刑诉法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应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规定了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时的替代机制即“合适成年人制度”)。
法庭两次通知阿兰的父母,但他们都没有出庭。合肥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指派专人担任阿兰的“临时家长”出庭。日前,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阿兰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