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问题其实可分两大类,一类是房屋专有部分的问题,比如自己房屋的门窗、地板、装修等,这个维权只能靠自己。另一类是共性的问题,比如大堂、电梯等公共建筑,业主维权规格更高。个体维权其实也有一个办法,正所谓“同命相连”,去找一些遇见共同问题的哥们、邻居,“抱团儿”来谈判,谈判不成那最后就只能上法院。 不过我认为,如果不是特别重大的房屋质量问题,一般情况下,上法院的效果并不好。
可以说,在协调业主与物业、开发商方面,一般情况下,业主业委会能够起到比较好的作用,但有时因为能力欠缺也有不足之处,但总归有组织比没组织强。总结一句话叫“无则必不然、有则不必然”,在维护共同利益上没有组织一定没法弄,但是有组织一定就能行,业主组织维护业主权益。在我们那个年代,开发商特别强势,必须得用针“扎”他一下才行,才能让他们坐下来谈,现在开发商还比较能够面对这种问题。
给开发商建议是没有用的,因为商人是逐利的。部分开发商知道房屋质量与利润有关,有些开发商对这个则一点儿也不在乎,只想“蒙一把”走人。物业方一定要明白自己是在为资产而工作,资产在开发商那儿就为开发商工作,资产已经转移到业主手里就一定要为业主而服务,同时交物业费的也是业主,不要替开发商“背黑锅”。
在购房时,小业主一定要买大开发商建的房子,因为大开发商在房屋质量方面投入较多,是有品牌公信力的。而小开发商在这方面就要差些。买房时一定要看开发商以前开发过别的盘没有,看看口碑怎么样。但这也并不是说大开发商开发的楼盘就一定都好,原因是每个项目请的施工承建单位不一样,另外跟项目经理的水平也有一定关系。此外,购房者不要被楼盘广告所蒙蔽,因为广告是开发商打的最大的一个“幌子”,看承建商口碑及其销售代理的品牌。买期房,要把样板间拍下来,直接说明样板间若没兑现的责任明晰。收房时,现在情况已经比较好了,可以请验房师验房,最后才是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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