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民刘先生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即将交付时发现,自己房子窗户边又多了一个地下室的出风口。刘先生要求退房。最终,经建邺区工商局上新河工商所调解,商家同意给消费者办理退房。 刘先生于2013年1月在金轮翡翠名园购买了大约130平方米的房子,于10月份交付。房子即将交付,刘先生到现场查看房屋时,发现自己房子窗户边又被搭了小房子,施工人员说是地下室的出风口。刘先生表示买的时候并没有人跟自己说此事,而且当时去现场看房也没有这个建筑物,与买房子的时候介绍的不符,要求退房。
建邺区上新河工商所所长赵永刚经过了解后认为,刘先生在购买房屋时,并没有仔细阅读购买房屋合同及房屋规划设计图纸,工商部门在商家提供的规划材料中看见,开发商在规划图上已经标注在该房屋边上有地下室的出风口,但刘先生却表示,自己对图纸上的专业标识不懂。在购买时,商家未给其说明该标识的实际用途,商家有责任,故坚持要退房。
经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商家同意给消费者办理退房;消费者尽快到银行及住建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消费者到银行及住建部门办理退房手续所需费用由消费者自己承担。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对所购买的房屋的合同及设计图纸进行仔细地查看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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