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很多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而在坊间,这部关系千家万户的“新物管条例”虽然还未最后通过,却引起了公众的热烈讨论。无论是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是普通老百姓,都非常关注这部“新物管条例”到底能不能帮助业主维护自己的权益,成为百姓的“保护伞”。
建设单位和物业要分开
在昨天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新物管条例”的审议中,吴平显然是有备而来。他对照着修改稿,一条一条地表达着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吴平希望“新物管条例”能保障老百姓行使权利,切切实实发挥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吴平说,有的住宅小区,本来建设单位规划了停车场、广场等方便居民的设施,但等到业主入住时却发现,这些地方都盖了房。虽然很多业主提出这个问题,但常常都解决不了。吴平希望,要在新条例中明文规定,杜绝建设单位这种失信行为。
吴平认为,要让业主们充分享有权利,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择上就要把好关。他说,在很多小区,业主彼此不熟悉,常常导致业主委员会成员最后仍是由建设单位提出,容易被建设单位把控,从而影响其发挥作用。
另外,吴平还比较担心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相互“勾结”。他说,有的建设单位建完房子摇身一变就成了物业公司,这样“身兼两角”不利于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他希望明文规定建设单位不能同时成为物业公司。
小区的停车位要管好
同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黄新德也参加了昨天的审议,他对小区停车位问题特别关心。
黄新德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举例,“有时候一大早就会被车主的喇叭声、叫喊声吵醒,究其原因,又是停车位惹的祸。”他说,一些车主发现车子倒不出来,看着小区大门近在咫尺,却没法开出去,只能焦躁地按喇叭。而之所以出现这个问题,就是因为停车不规范,一些人乱停乱放,导致车多位少。
更引起黄新德注意的是,虽然出现这样的问题,但很多时候物业管理人员却不理不睬,放任这种现象。黄新德说,新条例应注意这个问题。
黄新德同时表示,新条例通过后,也不是说就万事大吉了。有关政府部门应趁这次机会,好好地对城市的物业单位梳理一下,甚至可以开一次交流会,大家一起商讨怎么服务市民,这样才能让条例发挥最大的作用,给业主带来更多的保护。
要扩大业主的知情权
在合肥一家银行工作的王小姐刚刚买了期房,虽然还没有拿到房,但她也一直关心着新条例的出台。
“以后遇到什么问题,条例就是法律的武器,哪能不关注呢?”对于正在审议的修改稿,王小姐认为,希望条例能多一些保障业主知情权的条款,“知情权是维权的基础,你如果什么都不知道,那就无法判断,更无法维护权利了。”
王小姐举例说,现在验房就不是很科学。“验房往往是建设单位和政府部门操作,最关心房子最了解房子的业主却不参与,感觉不太合理。”王小姐希望让业主也能参与房屋验收,要让真正关心情况的人参与进来,才能更公平公正。
对于很容易发生扯皮的物业收费,王小姐表示,自己不反对收费,但钱收了是怎么用的,应当向业主公开,做到公开、透明,让业主更放心。
王小姐认为,如果这些问题不规定好,新的条例就很难给业主带来好处。(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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