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中国城市住房保障政府绩效评估报告》12日在珠海发布,该报告对沈阳、广州、深圳等25个城市的住房保障政府绩效进行了具体分析、比较和评价。
该报告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不动产学院副院长汤林弟主持撰写,内容包括“理论研究”、“指标体系”以及“2012中国城市住房保障政府绩效评估分析”等几个部分。
该指出,中国各地现行的住房保障政府绩效评估存在理念视野窄化、评价标准不统一、评估方法不科学、国际融入性差等问题,例如常常把住房保障错误等同于保障性住房,把住房保障工作仅仅局限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无法涵盖住房保障的全部内涵。
据了解,本次评估调查共向沈阳、广州、深圳等25个城市的户籍与非户籍居民发放问卷2189份,回收问卷2186份,被调查者中,女性占48%,男性占52%;户籍居民占76%,非户籍居民占24%;家庭拥有1套住房的占53%,拥有2套住房的占20%,拥有3套住房的占5%,拥有4套及以上住房的占3%,其他情况占19%。
汤林弟称,从本次评估的结果来看,25个城市中仅3个城市的得分超过70分,反映出各地地方政府住房保障绩效状况总体不太理想。从各个指标的单项得分来分析,主要存在如下一些问题:首先,“居民对住房质量的满意度”等指标得分均较低;其次,相当一部分城市的人均享有的保障性住房面积严重偏少,导致该指标得分极低;再次,住房保障法治状况不甚理想,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各城市出台的有关住房保障的法规数量不足,居民对政府住房工作(含征地、拆迁等)中依法行政状况的满意度不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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