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干得好不好,直接和钱挂钩;干得好不好,评判委员会说了算……记者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物业查验、履约保证金、调解评判、应急处置、同选同任等物业管理五项制度,有的已成文实施,有的正在试点准备明年施行。
物业查验 小区交房前做“体检”
《合肥市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所有小区在交付前须经过物业承接审查。查验从水电气到公共设施、设备全部查个遍。
业主如果发现开发商和物业串通造假,可直接去物业主管部门投诉,查实后开发商和物业的不良经营行为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
履约保证 物业干不好小心扣钱
从明年开始,合肥计划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履约保证金制。物业承接新项目时,缴纳相应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无违约行为予以退还,对服务不到位的物业管理企业扣除履约保证金。
具体是按物业合同金额还是物业企业规模来收取保证金,还未最终确定。
调解评判 物业纠纷家门口处理
由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参加,还成立包括律师在内的调解队伍,很多物业矛盾可以在家门口得到处理。这就是合肥将要推广实行的调解评判制。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物业处处长谢庆文介绍,这一制度已在滨湖世纪社区先行试点,明年有望推向全市。
调解评判制中还包括计划由区建立由相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物业管理综合评判委员会,对物业企业是否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进行定期评审,评审结果作为评级重要依据。
应急处置 小区违规行为快速处置
“住改非”因为涉及多个部门,处理起来容易“踢皮球”。合肥市正在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各区由城管部门牵头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对乱搭乱建、违规装修、毁绿种菜、擅自改变住宅使用性质、车辆乱停放等违规行为进行快速处置。
很多老旧小区面临管理真空期,为解决这一难题,合肥各街道将成立直属的1-2家物业服务企业,应急处理小区内出现的电梯停运、火灾、水灾等重大事项。
同选同任 社居委人员供职业委会
业委会负责人可以到社居委任职,社居委工作人员也可以到业委会任职。这是合肥目前正在包河区曙宏新村试点的同选同任制。
谢庆文表示,这样做的好处是,社居委工作人员担任业主委员会监事,负责监督业委会人、财、物等方面,在群众眼中更具权威性,利于业委会工作的开展;业委会负责人到社居委任职,面对强势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工作起来会更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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