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日前正式印发《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规划》根据国土空间综合评价,基于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未来发展潜力,统筹考虑国家和安徽经济发展战略布局,将我省国土空间划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据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人介绍,《规划》是我省历史上第一部国土空间开发规划,是指导未来国土空间开发的远景蓝图。 《规划》提出,到2020年,国土空间开发新格局基本确立,不同国土空间的主体功能更加突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自然秀美。国土空间开发更加高效,全省开发强度控制在15%,城镇空间控制在5000平方公里以内,农村居民点空间控制在10000平方公里以内,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69.33万公顷;绿色生态空间继续扩大,林地面积扩大到485万公顷。城乡和区域发展更加和谐,不同主体功能区及同类主体功能区不同地区之间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条件的差距缩小。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全省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等。
《规划》提出,构建三大战略格局,即构建以江淮城市群为主体的城镇化战略格局、构建以“五区十五基地”为主体的农业发展战略格局和构建以“三屏三网”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规划》明确,重点开发区域,分为国家重点开发区域和省重点开发区域,涉及国土面积3.3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23.87%,包括41个市辖区和肥东、肥西、无为、繁昌、和县、当涂、铜陵、枞阳等8个县。限制开发区域,分为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包括40个县(市、区),国土面积7.6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54.56%,是全国农产品生产和供给安全保障的重要区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16个县(市、区),国土总面积3.02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1.57%,将成为江淮大地向世界展示的靓丽生态名片。禁止开发区域,主要包括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域、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蓄滞(行)洪区等。目前全省共有禁止开发区域1056处,总面积约1.7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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