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目前有14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常年在城镇务工,其中近500万人在省内流动,还没有真正享受到同城市居民平等的公共服务和市民权利,处于“半市民化”、“两栖”状态。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如何落户?就当前来说,这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主要任务,我省将有一系列举措。
合理确定吸纳人口规模
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首先要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合理确定吸纳人口规模。
人要在城市落得住,关键要走产城融合的发展路子,培育各具特色的产业体系。没有产业支撑,就不要盲目追求城镇人口规模;没有人口集聚能力,城镇建设就不要盲目扩张。
统筹发展技术、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更加重视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发展。
进城农民保留农村福利
推进人的城镇化,一个重要的环节在户籍制度。我省将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使进城农民在享受城市居民社会保障的同时,保留现有附着在农村户籍上的各种福利。
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向农民工覆盖。
要把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学“零障碍”。
合肥经济圈与皖江聚合
要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抓好新一轮省域、跨市域以及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与修编工作。
皖江地区属于重点开发区域,要抓住国家建设长江经济带的机遇,着力提高基础承载力和人口密度,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推动沿江城市联动发展、跨江发展,促进合肥经济圈与皖江城市带聚合发展,加快形成引领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皖北地区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培育中心城市。皖南地区要坚持点状开发、面上保护,把生态环境保护和文化传承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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