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的欠缴风波,成了你来我往的“攻防战”。继房企“一哥”万科发公告澄清44亿元欠缴指责不实后,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劲松又发出回应,称万科刻意回避“可以清算”和“应该清算”的概念,并称华远和SOHO中国也存在相同问题。
上周,央视在《东方时空》栏目中“炮轰”房企龙头万科公司,称其旗下广州金域华庭、吉林万科城、广州金域蓝湾、柏悦湾4个项目已经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却未清缴,并根据年报指出万科2012年计提但未缴入国库的土地增值税达44.34亿元。随后,万科回应称4个项目均未达到清算条件。
昨日,央视欠税报道的信息提供者、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劲松反驳指出,央视报道强调的上述4个项目早已达到“可以清算条件”。而万科说的是项目尚未全部竣工、完成销售,未达到“应该清算条件”。“国税总局的确有‘应清算’和‘可以清算’的不同提法,但税务部门有应收尽收也就是可征必征的职责。万科2011年报显示,万科华庭一期项目在 2011年12月31日前预售比例已达100%,而非项目整体。万科有意回避土地增值税分期开发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的事实。”
李劲松指出,万科2010至2012年报自行清算计提出了44.34亿元应补交土地增值税准备金,在其对应的162个已竣工结算项目中,有31个项目截至2012年12月31日销售比例已超过85%,达到了“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的条件。
不仅如此,李劲松随后还将矛头指向了华远和SOHO中国,称两家公司也同样存在可以清算但未缴的项目。其中,华远2012年底前竣工验收的13个项目中,有10个项目的销售比例均超过85%。SOHO中国2009至2012年报列出计提的15个项目、62.28亿元的土地增值税中,截至2012年12月31日,除SOHO中山广场项目销售为57%外,其他14个项目销售比例都超过了85%或取得预售许可证满三年。“应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虽然计提了,但几十亿的应付款挂在账上,实际操作上来讲可以被企业用作其他用途,这和被税务局拿走是两个概念。”
截至目前,三家公司对此事并无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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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何时清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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