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李俊夫日前透露,将加大住宅用地和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探索逐步取消限价、限购等行政干预措施,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不过,12月25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再度发布通告,强调继续严格执行限购。
“探索”和“逐步”两个词语,道出取消限价、限购只是为房地产调控方式转变树立大的方向,至于现阶段会否、能否取消限价、限购,显然不是广州一地所能决定的,尤其是在目前各地均存在调控压力的情况下,于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通告强调继续执行限购。
这方面的佐证是,在24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部长姜伟新在部署明年工作时明确表示,2014年要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执行好既有调控措施,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从严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和住房限购政策。“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中应该包括广州。
今年以来,关于“房地产调控”调子不是太高,强调得也不多。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房供给较为高调,试图从增加供给上解决百姓的住房问题,抑制过高房价。在这个基础上,着力建立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的住房建设分配供给的长效机制。多年来,备受关注的限购、限价调控手段被指责为行政手段过浓,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后,限购、限价手段退出声音越来越高。
不可否认,过去多年的房地产调控成效有限,从房价来看,确实出现了越调越高的现象。这其中固然有调控手段本身的问题,但与以下两个因素也是分不开的:一是落实调控政策不到位,比如:地方政府对新旧国十条、新旧国八条、新旧国五条等态度和措施不够坚决,在落实中掉链子,甚至阳奉阴违;二是地方政府一面口头逢迎落实调控政策,另一面却大肆抬高地价。房价岂能走低?调控岂能有效呢?
不可否认,过去调控政策中的限购、限价、限贷、限税等行政手段色彩确实过浓一些。这也是备受诟病之处。可以说,这些行政色彩过浓的调控手段是权宜之计和过渡性措施,最终必将退出市场。但是,现阶段,针对畸高的房价还有存在的必要性,特别是对于北上广深一线城市仍有继续实行限购限价等行政手段的必要。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指的是我国整个经济运行中的普遍情况,而对于一些特殊地区、行业、领域,有形之手、有形手段仍要发挥作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求“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就是从特大城市实际出发采取的行政化手段。特大城市住房问题最为突出,压力最大,房价最高,抑制高房价完全依靠无形之手是不行的,必须包括行政手段在内多策并举才能见效。
现阶段仍将继续严格执行限购,但取消限价、限购是未来必然要改变的方向。限购退出,可采取渐进式逐步退出方式。第一步先放宽限购条件,比如:不再以户籍为限购条件,只限购住房购买套数等。全面退出限购等行政调控手段的前提是,“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的住房建设分配供给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对于广州明年将研究“保障合理扩面”的可行性,将部分夹心阶层纳入保障范围的思路给予充分肯定。在扩大保障面的同时,关键在于给夹心层家庭提供购房的足够支持特别是资金上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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