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龙子湖区市东村大王台159号居民王道芝领到了蚌埠市第一本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自己居住几十年的房屋终于有了产权证。
今年初,蚌埠市委、市政府非常关心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发证问题,及时出台了《关于开展蚌埠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的意见》。按照城乡一体化管理原则,开展集体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工作将有效地解决农民宅基地及房屋管理不规范、建设无序的状态,合理配置资源,建立合法规范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蚌埠新闻网—郭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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