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再度报道土地增值税,指万科多个项目已达到清缴土地增值税的条件,但企业并未主动申报,而当地税务主管部门并未要求企业清缴,仅万科一家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达到44亿元人民币。不过,央视如果真想打屁股,第一板应打税制设计,依规实行超率四级累进税率,但扣除项目太多,操作过于复杂,又分为预征与清算两个时间节点。第二板应打地方税务局,绝大部分项目清算的主动权握在税务局手中,他们不要求开发商清算,难道还奢望开发商都当活雷锋吗?当然,少数项目由于毛利率低,清算时税务局需退还部分预征税款。税务局怕麻烦,或者部分官员权力寻租,岂能怪开发商?第三板才是打在部分不守诚信、恶意欠税、违规逃税的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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