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运从1月16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历时40天。合肥交警部门近日公布了春运期间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方案,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努力为群众创造安全祥和的交通环境。
在源头管理上,交警部门将从四个方面入手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落实交通安全大检查“回头看”,重点做好重点车辆源头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是抓住公路和旅游两类客运企业,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GPS监控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春运客运车辆的审查和检验,做好春运证的审核发放。严格春运客运车辆驾驶人的资格审查。春运期间,交警部门将加大管控力度,严厉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春运期间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市民可向合肥市交警支队进行举报,电话为0551-63693888。
据了解,具有5类情形之一的驾驶人,不得参加春运:在2013年记分周期内因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的;2013年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在实习期内的;驾驶人所属运输企业(经营业户)未在“安徽省客货运机动车及驾驶人监管系统”中设置用户的,驾驶人未在“安徽省客货运机动车及驾驶人监管系统”中登记的。具有3类情形之一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春运证》:到期未进行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经营业户)未在“安徽省客货运机动车及驾驶人监管系统”中登记用户的,车辆未在“安徽省客货运机动车及驾驶人监管系统”中登记的。(李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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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春运证》核发程序
道路运输客运经营业户凭当地县级或市级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并填写的《公安交管部门春运驾驶人审核表》,由当地县级或市级交通运管部门免费核发2014年《驾驶人春运证》。 《驾驶人春运证》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规定统一样式,由核发地交通运管部门和同级公安交管部门加盖公章。
《车辆春运证》核发程序
运输企业(经营业户)凭定期有效的车辆检测维护记录、运输企业对车辆安全状况检验的审核意见和当地县级或市级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并填写的《公安交管部门春运车辆审核表》,由当地县级或市级交通运管部门免费核发2014年《车辆春运证》。无《车辆春运证》的客运车辆不得参加2014年春运。 《车辆春运证》由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印制,由核发地交通运管部门和同级公安交管部门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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