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
新建小区越来越多,入主业主与日俱增。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很多新建住宅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业主遇到问题,向物业公司反映只能“孤军作战”,业主的意见往往被物业公司当耳边风置之不理。据了解,合肥现有1100多个各类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只有300余家,占总数不到3成。小区没有“组织”,业主行使权利难等现象普遍存在。
目前,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在小区居民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时,借助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成为人们解决纠纷的新途径。而随着新建小区的日益增多,大多数小区却没有相应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业主维权的渠道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业主自治制度实行得并不理想。很多业主感叹小区没有“做主”的。
现象调查:近八成小区无业主委员会
近日,记者从合肥市房产局物业处了解到,合肥市目前有小区1100多个,而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还不到三成,只有300余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据物业处工作人员介绍,成立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大会,旨在有效行使业主权利,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业主与开发企业、物业公司沟通协调机制,给业主一个有效反映问题的平台,对化解物业矛盾与纠纷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据了解,小区要成立业主大会需要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派员担任,业主代表所占比例应当不低于储备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由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如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服务、管理、经费收支等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协调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等。
但现实情况中业主委员会真正有效发挥作用的并不多,行使的职责并不充分,很多时候只是在一些大问题、大事情上业主委员会才会与物业公司交涉,绝大多数时间,业主委员会都似乎很“清闲”。而据主管部门统计,大部分的业主投诉、物业纠纷,都是零零散散地通过业主个人反映上来,或者是很多业主反映的问题聚集起来时,才被重视起来。据了解,目前很多新建小区之所以没有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一是有的开发企业、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了一已私利,设置种种障碍组绕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另一方面,由于民主意识、自治意识不够强,有些业主对物业管理漠不关心,不热心参与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导致业主大会成立不起来,业主委员会也就难以选举成立。
在经济开发区某小区,记者从小区物业人员那里了解到小区入住已经4年了,入住率已经超过50%,但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委员会,记者问到,小区诸多停车问题,设施设备维护更换等问题,以及业主普遍关心的物业问题和业主是怎么沟通解决的时候,工作人员说,小区业主反映的问题好象没有,对于一些小问题,一般都是个别业主直接来物业反映。
然而记者在随后采访该小区业主时了解到,业主对小区停车库扩建一事多次向物业反映,但是拖了近一年才有行动。小区业主倪女士说,随着小区入住的人数越来越多,小区原有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停车库显得越来越拥挤了,她有时下班晚了,车库被堵得慢慢的,根本没地存车充电,因此很多业主就把车子停到自家楼下的单元门口,对此物业表示强烈反对,物业人员解释说,我们规定不乱停乱放也是为业主着想,小区获得过市文明小区称号,车辆不能随意乱停乱放。
由此引发的停车难矛盾,倪女士没少和物业人员拌嘴,包括倪女士在内不少业主曾多次向物业反映情况,称对小区规定的文明停车措施非常支持,也很欢迎,物业这样做毕竟是为广大业主创造一个良好的小区环境,同时也避免了人车混行带来的安全隐患。我们自己也不想把电平车停到单元门口,有时进出很不方便,住户对此意见很大,问题关键是我们要求物业向开发商反映尽快解决车库扩建的事情,一直迟迟得不到解决,让我们业主如何做到车辆有序停放呢?
倪女士说,物业对我们业主反映问题的重视程度的确难让人满意,“我们小区至今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遇到问题大家都是各说各的,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往往物业和开发商又联手对付业主,采取各个击破,我们业主的权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失,即使业主的有些要求得到回应,也是在拖延了很久之后才解决,跟我们买房时有求必应的态度相去甚远,现在我们业主入住了,开发商和物业也就一反常态,业主的正当要求经常被怠慢。”倪女士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部门说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困难多
李先生是经开区某小区业主,入住已经两年多了,据他介绍小区至今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也一次没召开过,他和小区的一些业主普遍感觉到,想和物业反映一些大事情,总是得不到及时解决,或者拖拖拉拉行动缓慢。而物业总是以“这是个别情况,我们会考虑的”拖延。李先生说,单个业主与物业包括开发商的关系很显然是弱势群体,如果没有一个代表业主说话的组织,向开发商和物业反映问题,业主势单力薄必然人微言轻。
李先生说,他和小区几个业主也曾经尝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但一打听才知道,小区要成立业主委员会谈何容易?他说当业主们看到物业的种种弊端,在与其物业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实在忍受不下去了,我们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权益受侵犯吧,只能期望于业主委员会这一“武器”,来和物业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交涉。
李先生介绍,去年八月我们曾试图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刚开始还是看到了很多希望,很多业主积极配合,但是在后面的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业主的积极性慢慢被消磨,后来就连他们几个牵头人也打起了退堂鼓,最终导致了事情不了了之。
据合肥市房产局物业处工作人员介绍,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必须要登记备案,必须先由业主提出申请,还要有社居委专人组织。根据《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符合业主大会成立的物业管理区域,首先应由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告知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业主也可以以书面告知。其次,区、县物业管理部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书面报告后,及时会同街道办事处,协调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另外还要求筹备组要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建设单位代理各1名,业主代表3名。筹备组组长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担任。筹备组成员名单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此外,筹备组还要拟定业主公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拟定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办法(草案),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做好会务筹备工作等等。李先生说,我们大多都是上班一族,这么烦琐的环节根本没有专门的时间去做,关键还有一点,牵扯到有些部门或环节,并不是一帆风顺都能通过。
李先生和几个业主看看这么多条件和环节,不由得心里发怵,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为大家着想,时间和经历也必定有限,而小区一些退休的业主时间倒是充足,但由于年龄、经历、知识能力等因素的限制,难以担当起牵头人的角色,所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可谓是难上加难。
行业潜规:开发商和物管公司多操控业委会
业主委员会是维护业主利益的组织,有了这组织,很多业主之间或者业主与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就能得到解决,既然好处多多,为什么成立业主委员会就这么难呢?据了解,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障碍除了业主本身原因,比如不配合、难以召集等之外,最大的障碍还是来自开发商及物业管理公司。为什么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不愿意成立业主委员会?其主要原因是害怕物业公司被炒,担心业主委员会给小区管理和物业公司经营带来麻烦。
据不完全统计,合肥市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小区物业公司是开发商的子公司,或直接由开发商“钦定”。如果业主有了“强大的组织”,那么与物业公司“叫板”的机会和力度就大的多,任何开发商也不愿意自己多事啊。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更愿意面对“一盘散沙”,式的业主实行“愚民政策”,那样管理更轻松,成本也更低。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像李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案,通常的“办法”是采取拖延或者不理不睬,因为不交出业主的联系资料,使得业主自己成立几乎成为不可能;又或者采取控制业主委员会的方法,业主委员会为我所用,那样物业自然就不担心被解雇。据业界人士透露,控制业主委员会方法有两种,一是让自己的员工或家属或关系人进入业委会并成为其成员,开发商通常也是大业主,企业下属的人员也大多在本小区购置物业,他们可以利用其拥有的投票权的便利,想让谁当选就让谁当选,而其他业主因为互不认识,投票分散,不敌开发商;其次,通过免收业委会主要成员物业费,或者以其他优惠的方式收买业委会主要人员,及时掌握业委会的动向,一旦业主有什么动静,物业就能及时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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