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表示,国土资源部将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快组建不动产登记局,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在这之前,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消息早已被业界关注,众多专家学者都在解读不动产统一登记,比如反腐功能、抑制房价、调控市场需求以及为房产税开征铺路等,也有专家援引早前试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难产的论据,认为统一登记将难以完成以上任务。总体来看,业内对不动产登记将产生的成效持疑虑态度。
国土资源部此次对不动产登记局的表述中提及,地方尤其是市县一级部门将作为不动产登记局的具体执行方,把不动产登记纳入政府日常工作中去。这是公众对不动产统一登记产生疑虑的来源之一。地方部门和房产市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阻碍统一登记这样“清家底”政策执行的既得利益集团就包括地方部门。显然让地方来具体操作就好比老子让儿子诚实交代所有做过的事,儿子为了维护自己就可能避重就轻甚至欺瞒说谎。
诚然,只在地方部门的参与才能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央政策只能依靠地方执行,但有一点需要着重强调,那就是制定的规则必须包含有监管惩罚措施,统一登记能否成功,关键看中央对地方的监督是否严格。更进一步说,如果要保证不动产统一登记切实执行,不但要严格监督而且要确立其具有法的效力,即不动产登记不能单单停留在国务院规定上,而要入法立法,如此则可防治地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