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发生的宿松县程岭乡的幼女石某(6岁)被害案,经过宿松警方30个小时的艰苦奋战,终于成功告破,令人吃惊的是犯罪嫌疑人竟然是一名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他杀害石某后,又若无其事地来到石某的家里偷走了一部手机。
10月28日上午7时31分,宿松县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接到报警人报警,称其6岁的女儿在失踪几天后,其尸体在离其家约十米远的自家柴屋内找到。宿松县公安局迅速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局长潘传六、副局长王金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破案。经现场勘查,死者衣着完整,身体表面有多处锐器伤痕,初步确定为一起故意杀人案件。通过现场勘查和技术分析,专案组确定犯罪嫌疑人应为案发现场附近的未成年人。
随后,专案组以现场为中心,在全村范围内开展广泛摸排。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系该乡的石某某(12岁,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据石某某交代:其与石某同住一个组,同在一所小学上学,平时在上学和放学途中,他常为一些小事与石某发生矛盾,石某某便产生了要杀死石某的念头。今年9月上旬,他从村里一屠户家偷了两把屠刀,放在祠堂柴草中。10月17日上午,石某某持刀准备去杀石某,因有人经过未果。10月24日上午,石某去附近山上找其奶奶,在途经祠堂门口时,恰巧碰见石某某,两人相约到石某家柴屋去玩,来到柴屋后,石某某以出去小便为借口,让石某一个人在柴屋里等候,他从柴草堆中取出一把事先藏匿的屠刀,转回柴屋,朝石某背部捅了下去,石某当即倒地,后石某某又连续对石某戳了数刀。将石某杀死后,石某某将柴屋内扎成捆的芝麻杆掩盖在石某的身体上,将屠刀又藏回原处,继续到外面同其他小孩玩耍。后石某某又来到石某家门口,见石某的母亲余某外出摘菜,便将其家放在桌子上的一部手机偷走。因余某拨打该手机,石某某怕被发现,将手机扔到了自家厕所里。
目前,作案工具、被盗手机均已缴获,犯罪嫌疑人石某某已被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安庆日报-尹红 万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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