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开始,合肥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程序,意味着大病保险的政策开始正式惠及参保的城镇居民。记者日前从省人社厅获悉,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年内在我省有望实现全覆盖。
根据安徽省《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2013年,我省在合肥、芜湖、蚌埠、铜陵、六安5市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试点。意见提出,加上新农合,到2015年,大病保险实现了全省覆盖。届时,只要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的患者都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平均实际报销比例能够达到50%。
不久前,合肥市人社局正式启动城区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并在本月15日起开始接受大病保险报销。根据合肥市制定的政策,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内(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即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大病医保支付范围不受病种限制,也不设封顶线,即使超过16万元以上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个人承担的所有医疗费用都可按规定比例报销。”合肥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全市四个主城区都有报销网点,全部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方便参保居民及时享受待遇。
“不光在试点市,今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将在全省全面推进,年内有望实现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覆盖全省。”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除此之外,我省还将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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