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化名)丢了车,几天没有找回,想起了一位日本青年在武汉丢了车报警后警方迅速找回,“外国人代报案”是否更能引起重视?于是,他从微博上注册成“外国人”,发帖并联系警方,不过可惜,仍没有消息。
记者核复
“平时不怎么用微博的,可前几天刚刚花两千多买的自行车被偷了,不能让小偷得逞了。”1月19日晚上,博主“那一撮灰”在网上连续诉说自己被偷的事情,想要引起网友注意,不过,当晚转发量较少。
第二天13时许,一位名叫“Jone-Augustine”的网友,自称来自美国佛罗里达,在其微博用英文发布相关信息。这条微博引起了网友打趣:你们看到了吧,交一个外国朋友是多么重要。
“那个‘外国朋友’是自己注册的。”21日,记者联系上“那一撮灰”小张,对方表示,想用“外国人”报案试试。
新车是1月19日在潜山路与望江西路东南侧丢失的,知情者可以与小张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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