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22日在北京表示,中国近日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对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到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出了具体的安排,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涉及到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
2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新闻发布会上,陈锡文表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仅仅涉及到农村土地问题,还涉及其他很多方面,从三中全会提出的要求看,主要是三个大的方面。
第一方面,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允许进入市场,和国有土地享受同等权利和同等价格。陈锡文表示,这个政策涉及非常重大的法律修订,要修改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因此,中央特别强调对土地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谋定而后动,必须非常慎重稳妥地推进试点。
第二方面,农村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的问题,陈锡文表示,中央一号文件在明确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搞活土地的经营权的基础上,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这不仅涉及到修改土地法律法规,而且要涉及到担保法。
第三方面,三中全会中提出的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抵押、担保和转让,陈锡文表示,这个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因为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只有本集体组织的农民才有权申请。《决定》中非常明确,选择若干试点,审慎稳妥地进行推进。在推进过程中一系列的问题,要在试点中化解。
陈锡文强调,我们要推出这些重大改革,会涉及到哪些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对农村经济社会影响的不同,来确定试点的范围,确定什么时候通过什么方式批准地方进行试点。如果不涉及现行法律法规的,鼓励地方先行先试,但是涉法的改革一定要经过一定程序得到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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